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7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江苏省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江苏省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省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形势严峻。为遏制我省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切实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活动蔓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09年5月25日至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维护我省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面向公众,面向基层。针对非法集资参与者主要是基层群众的实际情况,将宣传重点放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加强对基层群众金融知识的普及,提高他们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
注重创新,注重实效。广泛运用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开展广场宣传、电话咨询、业务培训、案例剖析等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让社会公众了解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手段、危害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规定,真正让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主动举报非法集资。
多级联动,多方配合。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由省人民政府组织领导,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联手开展,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参与。
集中宣传,长效管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在5月最后一周集中开展,为保证宣传效果,6、7、8三个月继续开展宣传活动,今后还将开展常态化宣传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展六项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全省电视联动宣传。5月25日至31日,省、市、县三级电视台连续每天播出打击非法集资的电视公益广告,6、7、8三个月,每周都有打击非法集资的电视公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