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自治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各级农机部门要把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地“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为切实有效开展好本次行动,自治区农机局成立以自治区农机局副局长依米提?肉孜任组长,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站长朱堂忠任副组长,农机监理总站、市场监管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各地农机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统筹协调,加强检查。各级农机部门要把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打击非法拼装、改装拖拉机及非法生产超长超宽拖车专项整治工作和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要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农机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农机监理、公安交通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合力。自治区农机局将与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在9月份对部分地(州)、县(市)农机部门落实“三项行动”情况和效果进行督查。各地也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
(三)加强监督,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各级农机部门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机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细化方案,及时上报。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开展“三项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内容,细化进度安排,扎实开展好“三项行动”。请各地农机部门于每月20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度报表》报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11月20日前报送全年总结材料。
附件:1、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2、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3、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4. 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度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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