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农机监〔2009〕1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兵团农机监理分站: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9〕122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09〕17号)及自治区安委会“三项行动”工作部署,深入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促进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自治区农机局决定在全区农机部门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导向,坚持依法治安的方略、坚持科技兴安的道路、坚持管理强安的举措,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做到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扎实推动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全区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内。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促进“安全发展”理念意识显著增强、舆论氛围持续改善;促进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大幅提升、非法违法明显减少、法制秩序逐步规范,农业机械登记率、年检率达90%以上,驾驶人员持证率达80%以上;促进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使隐患治理得到深化、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得到执行、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活动内容
“三项行动”的时间安排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分项规划、分段实施;注重时效、确保质量;加强沟通、及时上报。分项行动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