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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局关于认真抓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三夏”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
  市农机部门对县农机部门,县农机部门对养机户和驾驶人员要逐级签订“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部门的每个岗位,每个人。要认真汲取以往有关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深刻教训,深入分析和查找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常抓不懈。要强化“一把手”负责制与责任追究制。各级农机部门“一把手”为“三夏”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要站在工作第一线,亲自挂帅,亲自指挥,把“三夏”农机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四、严禁无牌、无证、年检不合格、未年检的机车和无相应准驾资格驾驶人员参加“三夏”作业
  三夏期间,为保障农业机械的正常作业,根据有关要求,凡参加夏收作业的机具,其性能必须完好,牌证齐全,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方可核发作业证,从事“三夏”作业。

  五、强化执法检查,维护作业秩序
  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防线前移,重心下沉,深入基层,强化监管。一是要认真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可能出现的隐患,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预警机制。二是对麦田、麦场的作业机械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和要求驾驶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火灾发生,严禁违规操作。三是要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对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黑机非驾、违法载人、疲劳及酒后驾驶(操作)等违法违章行为,力求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维护农机作业现场秩序,引导联合收割机的有序流动,严防三夏期间公路“三乱”及敲诈强迫机手服务等现象发生,做好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转场秩序地维护,避免发生拦截机车事件。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三夏”农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省局成立了“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负责 “三夏”期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指导和督查工作,各有关市、县也应及时成立“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
  省局 “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组组 长:姚建忠 省农机局副局长
  领导组副组长:任 葆 省农机局监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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