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本地区、本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企业、每个现场和每个人员。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的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要突出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取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地区、各企业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通过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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