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河南省电解铝储备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河南省电解铝储备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改委(经委、工经委、工业局)、财政局:

  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电解铝储备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09]525号)精神,省发改委、财政厅根据14家电解铝生产企业申请,在综合平衡各企业产能和开工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各企业承担电解铝储备计划指标(见附件)。请按照电解铝储备相关政策规定,督促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进度,依据市场形势变化,结合企业实际,积极开展银企衔接,筹措储备资金,落实储备条件,解决好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联系人:省发改委:李亚松  电话,69691329;

  省财政厅:白晓华  电话,65808047。

  附件:河南省电解铝储备计划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河南省电解铝储备计划

企 业 名 称

单 位

储备数量

全省合计

万吨

50

郑州市

万吨

11.5

河南省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吨

8

郑州发祥铝业有限公司

万吨

0.9

郑州龙祥铝业有限公司

万吨

0.6

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

万吨

2

洛阳市

万吨

16

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

万吨

8

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吨

8

三门峡市

万吨

7

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吨

2.5

陕县恒康铝业有限公司

万吨

2.5

河南中迈铝业有限公司

万吨

2

焦作市

万吨

5.5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吨

5.5

安阳市

万吨

1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万吨

1

商丘市

万吨

9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万吨

8

商丘丰源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万吨

1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