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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⒉食品生产环节。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牵头单位:州质监局。参与单位:州经委、州卫生局、州工商局)

  ⒊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监督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落实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等方面的审查、管理、检查、报告的法定义务,发现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大对食品运输、仓储、销售、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整顿农村牧区市场和售假问题突出的经营者。(牵头单位:州工商局。参与单位:州公安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质监局、州粮食局、州畜牧兽医局)

  ⒋餐饮消费环节。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牧家乐、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场所以及小型餐饮单位,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规范全州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州卫生局。参与单位:州教育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开展重点专项整顿工作

  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其供应渠道。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和控制。严肃查处在火锅、泡菜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牵头单位: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参与单位:州经委、州公安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粮食局、州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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