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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生态强渔富民、渔业洁水保水两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是加强水产品加工和流通建设。加强对主要养殖水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研发,鼓励重点产区和销区市场升级改造,开展冷藏保鲜、质量安全可追溯、检验检测、物流配送以及电子信息服务系统等建设。支持渔业龙头企业与渔业专业合作社和广大渔农民合作建立原料直接采购基地,促进产销衔接;积极推广超市直供、连锁专卖、网上销售等现代物流模式,拓宽流通渠道;继续完善鲜活水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水产品流通成本和损耗。

  四是加强浙江水产品品牌营销推介。充分利用和挖掘中国农交会、省农博会及釜山国际水产博览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功能,积极组织企业参展,提升我省水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鼓励和支持各地整合优质资源,完善生产、加工和流通相关体系,打造地方特色的公共品牌。

  五是制定浙江水产名品评定办法,开展浙江水产名品评定工作,并积极鼓励广大渔业企业创建省、国家著名品牌和驰名商标。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采取名品汇编成书成册、召开专门推介会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浙江优质水产品的宣传和推介。

  (四)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工程。

  以加快渔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和规范管理为重点,实施“百家省级规范性合作组织和千个专业合作社”建设,制定实施《浙江省渔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浙江省省级示范性渔业合作社认定办法》,引导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合作经济组织在产业发展规模经营、提高产业化水平中的重要作用。

  依据《浙江省省级示范性渔业合作社认定办法》,按照“自愿、无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设立登记、股份设置、内部管理、财务核算、盈余分配、统一服务、带动能力、经营绩效”等方面内容,重点培育100家管理规范、经营良好、服务到位,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省级规范性渔业合作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强渔富民行动计划是生态渔业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级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全面推进。省级负责统筹组织,政策制订和综合协调,市级负责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县级负责制定方案,出台政策和具体实施。各地要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以强渔为基础,以富民为目标,对生态渔业的发展,做到整体布局、重点推进、统筹兼顾、措施有力、抓出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生态渔业发展的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广大渔农民发展生态高效养殖的积极性。

  (二)科学制订规划。

  各地应从市场需求和当地的优势出发,制订本区域现代生态渔业产业发展规划。规划的制订应考虑:一是注重发挥各地的资源优势。各地要根据不同的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具有当地资源特色的水产品,使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市场优势。二是注重发挥各地的产品优势。各地要依托现有的产品品牌基础,进一步加强品牌宣传,扩大生产规模,建立规模化生产基地和支柱产业。三是注重发挥各地的区位优势。各地应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渔业和涉渔休闲产业。四是注重发挥各地的技术优势。各地要加大投入,革新技术,加强力量,充分发挥现有技术力量和优势,推进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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