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煤炭局等部门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 伟 (杏花岭区副区长)
  王静恩 (万柏林区副区长)
  高二虎 (晋源区副区长)
  褚宇平 (古交市副市长)
  张晋涛 (清徐县副县长)
  王春龙 (阳曲县副县长)
  张 磊 (娄烦县副县长)
  成 员:
  马增明、王晓峰、王利军、王天有和各县(市、区)煤炭局局长、国土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综合信息组及督查工作组。
  (一)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安全指导处,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晓峰(兼)。
  (二)综合信息组
  综合信息组分别设在市煤炭局安全处、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综合信息室、市国土局矿管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检查、信息汇总、上报,举报案件处理等工作。
  (三)督查工作组
  市领导组组织市煤炭局、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市国土局有关人员组成3个市级督查工作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国资委和国有重点煤矿及地方骨干煤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各县(市、区)政府、市国资委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分别组成若干检查组,对所属国有重点煤矿及地方骨干煤矿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 
  (一)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查各县(市、区)政府、市国资委和各骨干煤矿各项制度措施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
  (三)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查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各级领导下井及带班制度、安全措施细化落实、设备安全准入及检修维护等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重点检查“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专项制度措施落实和矿井水电使用安全情况。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查煤矿企业全员培训情况,现任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新招工人是否“先培训后上岗”,用工是否经县(市、区)管理部门统一招聘、集中培训、考试合格、签定劳动合同并建立用工档案。
  (五)根据《指导意见》查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煤矿企业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行为,是否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生产矿井井下是否存在使用“包工队”现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