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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煤炭局等部门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煤炭局等部门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煤炭局、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煤炭局、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市国土资源局)

  为深刻汲取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矿“2·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加强全市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煤炭局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
  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方针政策,立足治隐患,防事故,对全市所有国有重点煤矿(包括收购、兼并、控股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市、县营煤矿)进行全面排查,专项整治,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稳定下降,重特大事故基本杜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
  成立太原市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王宇魁 (市长助理、市煤炭局局长)
  潘福官 (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局长)
  张宝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
  副组长:
  席金生 (市煤炭局副局长)
  张晓峰 (市煤炭局副局长)
  王双斗 (市煤炭局总工程师)
  李海森 (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副局长)
  王维新 (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副调研员)
  孟和平 (市国土局党组成员)
  张东升 (市国资委副主任)
  董 良 (小店区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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