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依法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社会公众投诉。推行案件限期审结制、办案责任追究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依法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反复性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维护良好的进出口秩序。充分利用海关执法国际合作机制,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研究和完善商业秘密、网络域名、生物技术、地理标志、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殊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建设知识产权诚信体系,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2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与应急机制。围绕厦门市机械、化工、光电、电子等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逐步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应急公告平台,细分行业、领域、市场,及时准确地分析和预测知识产权竞争态势,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和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国际知识产权壁垒,化解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保障产业经济安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每年向社会公众发布上一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4)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开通维权咨询热线,整合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维权援助的联络方式和咨询渠道,服务于社会和公众。注重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指导服务的力度。加强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加强重点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台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对企业产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资合作、国际服务贸易及境外参展等涉及知识产权的活动进行指导和服务,增强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建立健全厦门市支柱产业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则信息数据库,加大与WTO相关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为企业的对外贸易和投资提供涉外维权服务。
(25)发挥行业组织的维权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宣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化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及各类工商组织制定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妥善解决行业内的知识产权纠纷,依法维护会员的整体利益。厦门市知识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市商标(品牌)协会、市版权协会等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交流、调解等活动,增强行业协会的知识产权协调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和联合抗衡功能。行业协会要协助会员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制度,依法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行业的整体利益,督促会员单位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提高自觉主动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提高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和应对侵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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