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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二、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在媒体或居民区开辟宣传专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市卫生、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律学习培训,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之学法、懂法、守法经营。食品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诚信建设。
  三、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各环节的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各有关部门既要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又要按照《通知》要求,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积极履行职责,严把各个环节,扎实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卫生、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认真制定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内容、目标责任和时限要求。要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及时进行总结,不断探索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切实抓好违法添加非食品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禽畜屠宰和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集中整治。
  四、加强队伍、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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