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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9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9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9〕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2009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石家庄市2009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围绕省会“三年大变样”工作总体部署,力争2009年我市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严惩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为构建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迎接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市“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工作步骤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从5月23日起到7月10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5月23日至5月31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全面细致地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

  (二)全面禁烧阶段,时间为6月1日至7月10日。

  各级、各部门和各督导组要各负其责,实行24小时巡回检查。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办公室(值班室)要24小时专人值班。市督导组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指挥调度力度,市政府设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大虎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市环保局齐惠明、苏庆春担任。市环保局抽调8名工作人员,市地税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建局、市园林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小企业局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共22人。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各抽调1部车,共7部车辆。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组织,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办公地点”四落实。要按照“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重点防范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狠抓禁烧与清运转化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协调联动,切实抓紧抓好秸秆禁烧工作,以实际行动向建国6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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