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事局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皖人办发〔2009〕48号)
各市人事局、建委,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9月5-6日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9月5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2:00-5: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9月6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2:00-6: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二、相关说明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200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中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和科目名称及代码不变,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延用原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的专业代码和科目代码(见附件1、附件2)。取消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的专业代码。
(二)由于专业调整,对未取得专业资格的考生的考试信息进行统一修改,按规定分别调整到10个专业科目的相应信息中。
(三)为适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