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具体安排方案,报州政府审查后由各县下达。审查同意的方案由各县公示后实施。
(三)工业园区(集中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补助
根据我州生产力布局规划和工业园区(集中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的实际,汶川、理县、茂县在产业重建补助资金中安排6618万元,用于工业园区(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汶川县安排13.6%,计2618万元,重点用于桃关和七盘沟等地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茂县安排15%,计2000万元,理县安排26.3%,计2000万元,用于所在县工业园区(集中区)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
汶川、理县、茂县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工业恢复重建规划和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尽快完成工业园区(集中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利工业企业恢复生产和搬迁技改。
(四)工业重点企业恢复重建补助
在各县产业重建补助资金中,分别按一定比例安排州确定的工业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恢复重建补助,共计13270万元。其中:汶川县按38.6%安排,计7460万元;理县按6.6%安排,计500万元;茂县按35%安排,计4700万元;松潘县按21.4%,计210万元;小金县按39.4%安排,计400万元。
州确定纳入“一企一策”的工业重点企业的补助资金,原则上在企业所在县的“工业重点企业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中安排。从汶川水磨、漩口地区搬迁入住茂县工业园区的重点企业,在茂县“工业重点企业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中安排。
州确定安排工业重点企业的补助资金,采取入股和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即:补助资金的40%,作为所在县政府对恢复重建项目资本金入股,并由县国资公司与企业签订相关协议,60%作为恢复重建项目补助资金。
工业重点企业补助资金的安排,必须是纳入国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受灾企业(项目),并结合企业受灾程度、企业对州县贡献大小、企业生产恢复重建状况、企业发展趋势等实际,分类分梯次安排补助资金。凡列入州工业重点企业(项目),必须按照“一企一策”发展规划和恢复重建的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划和时间要求实施的,取消重点企业资格,并相应减少重建补助资金额度。各县严格按照补助资金的安排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1.阿坝州产业重建补助资金安排表
2.阿坝州产业重建补助资金重点企业安排表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阿坝州产业重建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县 名
| 总额
| 贷款贴息
| 旅游、文化、地方金融、商贸、粮食、流通
| 工业园区基础设施
| 工业重
点企业
|
合 计
| 43548
| 11756
| 11904
| 6618
| 13270
|
汶 川
| 19298
| 5210
| 4010
| 2618
| 7460
|
理 县
| 7606
| 2053
| 3053
| 2000
| 500
|
茂 县
| 13392
| 3616
| 3076
| 2000
| 4700
|
松潘县
| 984
| 266
| 508
| -
| 210
|
九寨沟
| 475
| 128
| 347
| -
| -
|
黑水县
| 780
| 210
| 570
| -
| -
|
小金县
| 1013
| 273
| 340
| -
|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