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牙病防治所负责专项工作的业务与技术支持。组织专项培训工作,提供业务指导。组织专家进行会诊和质量审核。组织协调市、区县两级定点医院开展工作。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市卫生局。
四、工作流程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前来就诊的60岁以上低保老人进行筛查,对全口无牙的人员进行登记,填写《社区口腔筛查登记表》(见附件2),并每周将信息传真到区县级定点医院。
区县级定点医院根据社区卫生机构上报的信息和工作实际情况,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进行预约,按时开展镶牙工作,填写《北京市全口无牙低保老年人免费镶牙登记表》(见附件3)。对难以解决的疑难病例向市牙病防治所提出会诊申请,根据会诊意见填写转院单,向市级定点医院转诊(见附件4)。每月5日前向市牙防所上报工作信息。10月15日完成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免费镶牙工作后,经市牙防所组织有关专家审核盖章后,统一到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报销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为全市60岁以上全口无牙低保老年人免费镶牙是200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很抓落实,将好事办好,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低保老人手中。
(一)加强工作宣传:各区县卫生、民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低保老年人都能知晓政策,积极主动参与专项工作。对不符合政策条件或用常规方法无法镶牙的人员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二)落实属地管理:各区县卫生局、民政局要加强专项工作管理,根据区县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各区县卫生局将负责专项工作人员名单于5月20日前报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三)把握相关政策:本次免费镶牙为活动义齿,每副义齿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对需要转诊的疑难病例,最高限额为每副总义齿1200元(含专家会诊费用)。民政部门将按义齿的质量和实际发生的费用拨付经费,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或个人承担。
(四)提高服务质量:各医疗机构要选派责任心强、技术精湛的医务人员,确保服务态度和蔼,医疗质量一流,为老人提供优质的口腔医疗服务。
(五)强化督导考核:市卫生局将组织市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和市牙防所开展工作督导,确保工作进度与质量。本次专项工作将纳入市级社区卫生和区县牙防所绩效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