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等。
(2)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处置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方案,及时与中央和省媒体沟通协调,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加强对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处置新闻宣传工作的监控,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各媒体对我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处置工作进行报道,定期组织召开有关新闻发布会,通报处置工作情况。
236科研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市科技局局长
成员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黄海水产研究所、青岛海事局、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市环保局等。
(2)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与驻青高校、科研机构的沟通联系,定期召集专家研究评估海洋大型藻类灾害产生的机理、发展趋势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研究打捞、处理、消杀方法,提出对策建议,为全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处置工作提供科学支撑。
237军地协调指挥中心
(1)人员组成
组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交通委、海军北海舰队、市双拥办、市建委、青岛警备区等。
(2)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地方与部队之间协调;受理地方向部队提出的有关清理藻类的兵力和装备申请;受理部队对地方提出的有关要求;及时将应急指挥部领导的有关批示、指示传达至部队,或将有关涉及部队所确定的事项传达至有关工作组。
3海洋大型藻类灾害监测及预警
31海洋大型藻类的监测
311日常信息采集
各单位船舶在进入有关海域执行任务、开展监测工作时,应注意海洋大型藻类情况;注意收集来自渔船、货轮、商船、卫星等关于海洋大型藻类的信息,并将信息及时通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自大型藻类灾害可能发生的高危时间(一般为5月份)起,由北海分局组织飞机、船舶等资源加强监控,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监测组成员单位。
312跟踪监视监测
由北海分局组织飞机、船舶等资源进行监视、监测,并强化卫星资料的分析;市海洋与渔业局应每日出动指挥船(艇)对重点区域和重大活动区域内、外进行巡查。
313动态监视监控
在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处置期间,我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实行全程监控,建立监控系统观测日志,严密监视监测重大活动区域及周边海域异常情况,详细记录海洋大型藻类分布、面积大小及打捞处置等情况,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32海洋大型藻类灾害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