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表中项目未注明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的,包括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
附件2:
各地(州、市)级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09年本)
项目类别
| 项目投资规模或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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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
水库
渠道改造
|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库容1000万m3以下;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引水干渠长度10km以下;老渠改造。
农田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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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源
电力
煤炭
石油
天然气
| 水电站: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装机1000千瓦以下非抽水蓄能电站。
220千伏以下(不含220kv)交流输变电工程。
洗选煤项目(除自治区级以上核准或备案的);型煤、水煤浆生产。
本地(州、市)行政辖区内煤炭储存、集运。
本地(州、市)行政辖区内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输油管网,油田内集输管网;成品油的储存设施。
本地(州、市)行政辖区内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输气管网、气田内集输管网和接收、储运设施,以及加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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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
公路
| 农村公路项目;辖区内不跨区域、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以下公路及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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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产业
| 一般电信基础设施。一般邮政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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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冶金有色
| 金属制品的压延加工、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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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
| 水泥粉磨、搅拌站;及水泥制品。
日产500吨以下的玻璃生产线;年产3万吨以下玻璃纤维项目。
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及轻质建材制造。
年产5000吨以下岩棉。
石灰和石膏制造。
土砂石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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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化工
| 复合肥生产。
无机涂料,水处理剂。
不含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单纯药品分装、复配。
饲料添加剂;农药制剂分装、复配;单纯化学品混合、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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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械
交通运输设备
| 非整装机械设备的制造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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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轻工
| 粮食、饲料及植物油加工。
年屠宰10万头畜类(或100万只禽类)以下规模屠宰场;肉禽类、蛋品、水产品、乳制品加工及其他食品制造。
非原汁饮料,酒精饮料及单纯勾兑的酒类制造。
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再生纸;纸制品;印刷;文教、体育用品制造;磁材料制品;塑料制品制造;工艺品制造。
不含制革、毛皮鞣质的皮革、毛皮、羽绒加工;不含洗毛、染整、脱胶工段和不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纺织品制造。
服装、鞋业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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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建
| 城市天然气供应;锅炉总容量65t/h以下的热力生产;热力供应。
管网建设;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生活垃圾集中运转站;城镇粪便处理;城镇河道和城镇湖泊整治;纯净水、矿泉水生产。
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再生。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
市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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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社会事业
|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旅游开发项目和资源保护项目。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医院、专科防治所(站);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站(所)、血站、急救中心;疗养院、福利院;动物医院。
非新建研发基地。
体育场,体育馆,射击场;展览馆,档案馆,纪念馆;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
胶片洗印厂,批发市场,零售市场;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洗浴场所;一般社区服务设施。
驾驶员训练基地;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长途客运站;加油站,加气站;洗车场,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殡仪馆,陵园,公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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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牧、渔
|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农田改造项目、农产品基地项目;非原料林基地;防沙治沙工程;年存栏量折合5000羊单位以下的围栏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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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地质勘查
| 基础地质勘查,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矿产地质勘查。(不含开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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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辐射
| V类放射源、Ⅲ类射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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