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及时做好总结,加强信息报送
2009年5月5日,上海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09〕13号],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注意认真总结,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明确提出了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的要求。根据文件要求,现对市农委系统“三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信息统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每月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要了解和掌握“三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5月25日前向市农委经贸处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从5月到12月,每月25日前,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当月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文字说明和相关统计表。其中:
1、“执法行动”。主要报送上海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附表2)。
2、“治理行动”。主要报送上海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3)、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4)和重大事故隐患概况及治理报告表(附表5)。
3、“宣传教育行动”。主要报送上海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统计表(附表6)。
(三)8月底前同时上报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来的阶段性总结和对策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三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要明确向市农委经贸处报送信息的责任人,建立每月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按内容认真编写说明、填报表格,完整、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严格按照信息报送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
市农委经贸处“三项行动”信息报送联系人:陈国权、吴怡蕴
联系电话:23113055 传真:63584532 E-mail:wjc@sh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