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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意见
(沪农委办[2009]4号)


市农委系统各单位:

  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安全生产年”。2009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安委办〔2009〕6号)、《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安委办〔2009〕7号)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安委办〔2009〕8号)等文件,全面部署了全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简称“三项行动”)。4月29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精神,本市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制订了《上海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上海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对本市开展“三项行动”作了具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就本市农委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推进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即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本市农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紧细化本部门本单位“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早动员早部署;要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排查重大隐患,并定期向市农委报送“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要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加强配合,确保“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国庆60周年和筹办世博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部门本单位(领域)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和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依托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执法;农机、渔业管理系统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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