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河北省2009年度果品产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八)新发展名特优新品种的,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以上条件中的第(四)至(六)项,项目县应具备其中一项,其他条件为必备条件。通过整合本县财政相关支农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现代果品产业建设项目的县(市、区) 优先安排。2006~2008年连续三年支持的县(市、区)原则上不再申报;目前正在实施的国家和省级果品项目资金整合试点县(市、区)不再申报。

  三、支持环节

  (一)推广果树良种:苗木、接穗;

  (二)无公害生产投入品:粘虫胶(板)、杀虫灯、生物农药、有机肥料、果实袋等;

  (三)新技术推广应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培训。

  为集中投入,重点突破,每个项目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最多可选择2个补助环节。

  四、补助标准

  (一)新发展果树良种每亩补助400元;

  (二)树体改造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每亩补助200元;

  (三)新技术推广应用按实际金额100%补贴。

  五、申报额度

  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各项目县(市、区)要合理确定项目投资规模。每个项目县(市、区)的省级以上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为80~120万元。

  六、申报程序

  建设项目由设区市财政部门会同林业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市、区)进行申报。市、县财政部门和林业部门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直管县直接向省申报,并报所在设区市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每个项目县只能选择一个主栽果树树种,且其栽种面积占全县果树种植总面积的50%以上。项目区建设要集中连片,当年新发展名特优基地面积不低于2000亩,树体改造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面积不低于4000亩。

  (二)申请项目的县(市、区)要认真填报《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2009年果树项目申请书》和本指南附表。《2009年果树项目申请书》按河北省林业局下发的《河北省果树项目管理办法》(冀林果字[2006]3号)和《河北省果树项目设计任务书编写要求》(冀林果字[2006]7号)组织编写。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