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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核准“石家庄市新华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名称的批复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核准“石家庄市新华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名称的批复
(冀卫医〔2009〕64号)


石家庄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核准石家庄市新华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名称的请示”(石卫字〔2009〕36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核准“石家庄市新华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名称。

  请你局严格按照康复医疗机构的标准批准设置该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切实加强建设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更好地为残疾人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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