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桂林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9〕3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桂林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九年三月十三日
桂林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8〕556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2009年3月-5月对2006年10月底之前原建设部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全面复查。自治区检查组已于2009年1月8日-9日对桂林市进行了初检,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定于3月18日-20日对桂林市进行复查。为高质量做好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准备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级复查,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和评审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桂林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志刚 市长
副组长:
刘明昱 副市长
成 员:
樊伊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秋明 市园林局局长
黄家城 市规建委主任、市房产局局长
于超凡 市市政局局长
陆华军 市市容局局长
唐 诚 市环保局局长
邓恢裕 市爱卫办主任
黄福喜 象山区区长
赵子兑生 秀峰区区长
黄洪斌 叠彩区区长
何运保 高新七星区区长
彭代元 临桂县代理县长
张洪伟 市中山路置业建设管理公司总经理
罗桂江 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樊伊宁(兼)
常务副主任:
何秋明 市园林局局长
副 主 任:
李 兰 市园林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