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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桂林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9〕3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桂林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九年三月十三日

  桂林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8〕556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2009年3月-5月对2006年10月底之前原建设部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全面复查。自治区检查组已于2009年1月8日-9日对桂林市进行了初检,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定于3月18日-20日对桂林市进行复查。为高质量做好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准备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级复查,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和评审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桂林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志刚 市长

  副组长:
  刘明昱 副市长

  成 员:
  樊伊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秋明 市园林局局长

  黄家城 市规建委主任、市房产局局长

  于超凡 市市政局局长

  陆华军 市市容局局长

  唐 诚 市环保局局长

  邓恢裕 市爱卫办主任

  黄福喜 象山区区长

  赵子兑生 秀峰区区长

  黄洪斌 叠彩区区长

  何运保 高新七星区区长

  彭代元 临桂县代理县长

  张洪伟 市中山路置业建设管理公司总经理

  罗桂江 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樊伊宁(兼)

  常务副主任:
  何秋明 市园林局局长

  副 主 任:
  李 兰 市园林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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