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务服务中心。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行挂牌上岗、去向留言制,在显著位置明示首问负责岗位及其职责。认真制作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及时在政务服务中心公示牌、窗口吊牌、办事指南、电子触摸屏、网站上公布。将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况在电子显示屏上适时滚动公示。将招投标管理规定、招投标结果在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示牌、网站上公布。坚持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部门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及时办理和回复群众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中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办事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到政务服务中心视察、评议。(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四)“阳光政务”。
制定“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评。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好听众反映问题的跟踪督办。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向党委、政府报告,责成相关部门限时整改。对问题处理率和群众满意度高的及时通报表扬,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引发集访、群访、重复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及部门的主要领导带头上线。继续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督察员参与监督上线工作。(州监察局负责)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政务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狠抓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
政务公开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政府总体工作,寓于各项改革和政策措施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政府及其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各成员单位和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州政府办公室负责)
(二)创新工作机制。
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在政府,由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监察部门搞好监督检查,各方面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政务、党务、村务、厂务公开互动,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向社会各方面征聘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员,完善监督机制。(州政府办公室负责)
(三)抓好示范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