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报名(6月1日-5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陆所报考市人事考试网(网址附后),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市。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各市指定专人于6月2日-6日,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并在所报考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下载打印、填写《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二份,A4纸打印)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16开纸打印),并按要求加盖有关部门印章。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3、笔试(6月14日上午)。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全省统一命题,在各市分别设置考点。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于6月9日-6月13日登陆相应的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等事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
6月18日,在各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6月22日)。面试由各市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聘计划,以市为单位划线,按照不低于选聘计划1.2倍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需同时携带《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
5、考察。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组织考察。
6、体检。安排在面试之后进行。本科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各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