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南昌市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洪卫科教字〔2009〕23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一、二、三医院,市疾控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9年度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培训方案的通知》(赣财社[2009]53号)文件精神,规范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按照《南昌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洪卫科教字[2008]16号),结合我市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实际,特制定《2009年南昌市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南昌市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计划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2009年南昌市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9年度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培训方案的通知》(赣财社[2009]53号)文件精神,规范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按照《南昌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洪卫科教字[2008]16号),结合我市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目标
实现以胜任岗位为目标的全员培训,今年培训384人,到2010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轮训一遍,以提高临床技能和专项技术水平。
二、培训对象
各乡镇卫生院在职具有各类执业资格的全体卫技人员。分为五大类:临床类(内科、外科、妇产科)、护理类、药剂类、防保类、医技类(B超、X线、医学检验)。
培训名额:中心卫生院5名/年(临床类2名,其他类3名),一般卫生院4名/年(临床类2名,其他类2名)。
三、培训内容和教材
(一)内容:按照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确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熟练掌握基本技能操作作为重点。
(二)教材:《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和配套教学光盘。
四、培训形式
按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培训与技能训练相结合、脱产学习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现代远程教育与传统授课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临床实践三种方式。
(一)个人自学:在本单位本岗位上,个人自学60学时;
(二)集中学习: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观看光盘和远程教育形式集中学习40学时;
(三)临床实践:中心卫生院卫技人员安排到市级各医院和市疾控中心,一般卫生院卫技人员安排到县人民医院和县疾控中心。临床类、护理类、药剂类、医技类专业人员安排在医院,防保类专业人员安排在疾控中心。临床实践280-400学时,具体见下表:
类别
| 临床类
| 护理类
| 药剂类
| 防保类
| 医技类
|
时间(天)
| 授课
| 实践
| 授课
| 实践
| 授课
| 实践
| 授课
| 实践
| 授课
| 实践
|
5
| 45
| 5
| 30
| 5
| 30
| 5
| 30
| 5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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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
| 35
| 35
| 35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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