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按照市直工委在全市开展“提升效能、提升服务、提升素质、争创模范处室、争当履职标兵”为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要不断完善劳动保障事务所运行机制,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行为,努力实现“服务意识强、服务措施实、服务形象好、服务质量高”工作目标;尽力打造“大气谋事、精细做事、严格管事、高效成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4、进一步强化行风建设。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抓好劳动保障事务所窗口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实行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杜绝工作人员上班玩电脑游戏、打扑克牌、炒股等有损于劳动保障部门声誉现象发生,对发现上述现象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5、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教育和要求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其所诉请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程序以及必备的书面材料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应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应告知理由,并向领导汇报。凡发现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出现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索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的,经举报查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6、进一步健全规范管理。要按照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要求,指导和帮助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同时还应按照市劳动保障局创建星级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要求,统一制作《文明服务监督岗》、《服务规范》、《工作网络图》、《文明用语》、《十个一》规范牌,所有制度和规范应在服务大厅显要位置上墙张贴,便于群众监督。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协管员的管理。社区(行政村)协管员要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争创星级协管员。
7、进一步明确定人定岗。目前,各劳动保障事务所普遍存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为了进一步确保劳动保障社区平台工作正常进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03]160号)文件规定,按岗定人,编岗合一,已存在编岗分离的,要采取有效办法加以解决。对因工作需要借调离开本岗而又未及时补缺的,应尽快予以补上。今后各社区新安排劳动保障协管员,要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进行挑选安置。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作为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提高加强劳动保障事务所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市局将对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建设和管理列入重点考核项目。希望各部门要做到常抓不懈,抓出成效,抓出亮点,为推进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上新台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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