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省辖市建设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专业性实训基地的项目数量,按照当年各地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规模和当年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省属职业院校的建设数量根据当年省属学校的学校建设等有关情况确定。
4.省辖市及县(市)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由各省辖市及县(市)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规划,组织实施。
四、资金投入
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按照市县为主、省级引导、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进行多渠道筹集;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2008至2012年,重点支持建设200个左右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其中,在省会城市建设1-2个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省财政分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省财政安排引导性资金支持20个省级职教集团建设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各职教集团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省财政安排引导性资金支持10个省辖市建设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省辖市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省财政安排引导性资金在职业院校中重点建设168个专业性实训基地,同级财政或项目院校举办者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确保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的实施。项目院校应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下达或筹集的专项资金,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项目预算是项目院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总体预算。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是我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我省职业院校的实训、实习能力,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研究制定当地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河南省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为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精神,重点支持一批办学有特色、就业率高但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基础能力,现就实施河南省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