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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要加强统筹与管理,指导学校深化改革,引导其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形成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和学校具体办学的新的运行机制。鼓励学校大胆改革创新,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示范性院校建设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如期顺利完成。

关于河南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精神,切实推进我省职业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增强职业院校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实施河南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08至2012年,省、市、县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在全省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中支持建设200个左右职业教育专业性实训基地。

  ---在省会城市集中投入建设1-2个资源共享、辐射力强、覆盖面广、服务优质的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覆盖4个以上专业。

  ---在有条件的省辖市和省级职教集团建设一批投资规模较大、设备配置较全的职业教育区域性(或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应覆盖2-3个区域性(或行业性)骨干专业。其中,在省级职教集团建设20个职业教育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在省辖市建设10个区域性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紧紧围绕我省支柱产业及技能型紧缺专业的需要,在全省建设168个职业教育专业性实训基地。

  省辖市及县(市)可根据当地支柱产业及紧缺专业的实际情况,以示范性职业院校和县职教中心为骨干,建设一批市、县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到2012年,在全省引导性奖励支持建设一批能够资源共享,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通过发挥这些基地的骨干作用和带动作用,全面推动各职业院校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为培养培训高质量技能型人才提供条件保障。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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