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9〕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市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5.12”地震发生后,我市各级各部门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在抓抗震救灾的同时全力以赴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协调作用,推进受灾县区科学有序、扎实稳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思想认识

  灾后恢复重建城乡规划是确保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及争取重建项目的重要依据,也是上级部门的明确要求。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不仅关系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序推进,更关系到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城乡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我市规划编制工作长期滞后,导致目前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落后于全省其它地区,这将势必影响中央、省及援建地区对我市恢复重建项目的投入。各县区、广元经济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克服困难,全面完成灾后恢复城乡规划编制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

  (一)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或调整。各县区已到修编年限的城市总体规划要抓紧时间组织修编,修编重点是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纳入近期建设规划、未到修编年限、不需要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要组织对近期建设规划部分进行局部调整,以满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需要。2009年6月底前完成修编、调整和上报审批工作。

  (二)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各县区要根据灾后恢复重建需要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重要节点城市设计等详细规划和产业重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编制进度,各县区政府所在地详规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2009年12月底前完成上述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村镇规划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村[2008]161号)要求,各县区要抓紧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村规划。以充分发挥村镇规划对灾区农村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协调作用。其中,青川县、剑阁县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已于2008年底完成,其他受灾县区要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镇乡规划包括镇乡政府驻地(镇区)规划和镇乡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规划两部分,各县区原则上要在200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个别情况特殊的镇乡要在2009年底前完成;村庄规划(含30户以上聚居点)原则上在2009年底前全部完成。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