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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灾后重建建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灾后重建建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9〕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当前灾后农房重建已进入攻坚阶段,为进一步抓好建材产品质量监管,确保灾后重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灾后重建建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和目的

  此次建材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力争通过1个月的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市建材市场秩序,确保灾后重建建材产品质量。

  二、整治对象

  灾后重建水泥、钢材、砖(页岩砖、免烧砖)、预制构件生产企业、销售门市和各建筑施工工地。

  三、整治内容

  (一)查处建材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以建筑用钢材、水泥、普通烧结砖、免烧砖、预制构件等产品为重点,坚决取缔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企业;坚决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坚决打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利用广告或其它手段对产品质量做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

  (二)严格监管生产领域的建材产品质量。对问题突出的行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坚决取缔一批无证无照、不具备产品质量保证条件或使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生产建材,以及生产假冒伪劣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企业及窝点;及时关停并转一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及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帮促一批具有合法资格但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三)坚决打击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建材的行为。加大对重点建材市场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对销售假冒伪劣建材问题严重、屡查屡犯的违法经营者,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欺诈消费者的经销者实行停业整顿并予曝光;对市场周边涉嫌生产、加工、储存假冒伪劣建材的企业和窝点进行严格检查,堵源、截流,端窝挖点,确保假冒伪劣建材不流入市场。

  (四)严肃查处建设工地使用不合格建材产品和违法违规施工等行为。坚决查处建筑工地未按照国家规定对进入建筑工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现场验收和复验的行为;坚决查处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擅自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行为;坚决查处不按施工规范操作和无设计图纸及无证施工的行为,确保灾后重建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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