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海峡西岸信息产业发展,2008年1月26日,信息产业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了 《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信息产业发展的合作协议》,提出支持设立 “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合作试验区”。按照部省协议,我省有关部门联合中国电子报、福州大学等单位研究形成 “建设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合作先行区”调研报告,就建设两岸信息产业合作先行区的意义、基础条件和政策措施等问题进行研究,6月3日在中国电子报刊发 “部省共建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合作先行区专辑”,加大宣传力度。2008年8月,我省有关部门还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去函请求支持设立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合作试验区。
下阶段,我省将根据 《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信息产业发展的合作协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将信息产业作为重点扶持的主导产业,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信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充分利用福建地理、文化和产业优势,促进闽台在发光二极管、平板显示、动漫、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软件服务外包等产业领域的对接;三是加大对信息产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投入力度,引导和扶持企业加强产业发展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及业务创新,提高我省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
近日,《
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通过并公布,信息产业作为福建省战略性、基础性、支柱性产业之一,对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日益突出。为此,建议国务院台办牵头,联合有关部委进一步研究论证,早日形成在我省建立信息产业合作试验区的具体意见。重点包括:深化闽台产业基础研究,找准试验区建设切入点和实践定位,如准确把握台湾产业转移的重点和我省承接的基础等;深度研究台湾产业政策,为推进两岸产业政策的融合提供基础,如建立两岸信息技术标准的对接机制、产品认证机制等;研究试验区运作模式和发展方向,突出两岸信息产业双向交流,突出试验区在推动两岸经济融合方面的示范功能,如打破区域界线,确定有带动和示范意义的重点试验区域范围,相互承认两岸企业登记制度、企业资质认证制度等;研究具有试验区特色的政策措施,探索两岸经济合作在政策上的互动互补,如松绑货币清算机制、放宽海关监管机制等。
联系单位及电话:福建省人民政府督查室0591-87802211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