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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㈣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要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的作用,通过专栏、展板、有线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社区和农村群众健康教育工作,使基层居民群众普遍掌握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识。同时,不断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防范意识,努力提升防治综合能力,对发现可疑病例要按照病例处理流程和措施及时处理。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㈠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要加强与街道办、居民委员会和学校的联系配合,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中心、学校等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手抄报比赛、演讲比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在社区居民和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教育活动。要因地制宜,针对人员聚集的市场、车站、码头等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通过发放和张贴预防甲型H1N1流感传播材料,重点介绍防治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知识,提醒公众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会同农业、畜牧部门,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活畜交易市场等的从业人员以及屠宰、加工、运输各个环节的管理与操作人员等进行防控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宣传。
  ㈡利用资源,扩大宣传。为向公众广泛宣传防控知识,切实加强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目前,卫生部、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已遴选、评审了一批预防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材料(见附件1),并免费向社会提供。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有效利用好这些健康教育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翻印,并做好材料的分发工作,为基层卫生机构、学校、机关、企业和家庭提供科学、规范的健康教育资料。
  四、加强督导检查,做好总结上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着力抓好本地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具体负责,对本地区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应对措施、健康教育材料的准备、储备和发放情况、健康教育活动的策划与实施情况等加强督导,并通过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方法,提高健康教育效果。同时,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信息的沟通和上报工作,填写《山东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工作情况报表》(见附件2),并由各市健康教育所收集整理,每月15、29日前报至省健康教育所。省健康教育所汇总后于每月16、30日前报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将对各级、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和不定期检查。对工作成效明显、措施得力、群众满意的单位或个人提出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意见较大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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