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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一)组织全省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分管施工安全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采取集体培训、法制讲座等学法方式,邀请建设部、省法制办、省安委办等部门的专家授课。

  (二)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人以及相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和部门规章,《高大模板施工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办法》等行业技术规范,以及《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等。

  (三)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提高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自觉性。

  (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

  (五)进一步推进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管理制度在全省各县区在建工程的实施,促进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把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制度与工程定额、施工许可、创优评优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与此同时,全面开展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安监站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三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省建设厅将根据各地区检查情况,在6月下旬对部分地区开展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注重实效,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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