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丽政发〔2009〕16号)


莲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74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当前财政经济形势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我市财政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工业生产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放缓,财政增支因素增多,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任务相当艰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的财政经济形势,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和节支也是增收的观念,切实增强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收与节支并举,开源与节流并重,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奢侈挥霍等行为。

  二、依法组织收入,增强地方财政实力

  针对当前收入增长趋缓的形势,各部门要始终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依法组织好各项收入。一是着力夯实税收征管基础。要加强经济税源和企业发展的分析,及时做好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保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体系,提高征管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二是着力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机制。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渠道,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资源性收入的征缴,做好资产收储、盘活工作,增强地方政府的可用财力;三是着力深化社保费“五费合征”,建立健全费源管理制度,完善社保费日常征管机制。

  三、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财政部门要科学合理地做好2009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2009年预算编制必须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预算收支指标,严格控制支出进度,使财政预算安排与经济运行相吻合。针对财力有限的实际,要坚持“保吃饭、保运转、保稳定、保重要工作、保重点项目”的原则,强化预算约束。各部门要严格按预算办事,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坚持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提倡开小会、开短会,努力压缩会议经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切实加强接待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规模和次数;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控制增编增人;严格控制单位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人员经费不得随意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要按照规范津补贴工作的要求,严格控制人员奖励、福利支出。2009年预算安排实行专项经费“零增长”,公用经费压缩10%,公务用车购置压缩50%,出国经费压缩20%,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支出。同时,除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各部门不得新开口子,集中财力用于保障民生和促进经济增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