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灾后重建和生活保障以及扑火中伤亡人员的优抚工作。
交通局:优先组织运送扑火物资和扑救增援人员,保障运输道路畅通。
教育局:负责林区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火灾区学生的疏散、复课等工作。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协调保障与扑火救灾工作相关的应急通信工作。
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农办: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及相关工作。
人事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
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开展卫星遥感火场监测工作,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
广播电视局:负责森林火灾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规划和建设局、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森林火灾发生地及附近区域游客的疏散、撤离工作。
妇联、团委:负责森林消防的宣传和灾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2.2.3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任务
负责森林防火灭火科研,推广先进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监督森林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森林防火方针政策,编制落实森林防火规划,组织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森林防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制订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值班调度指挥工作;负责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建立森林火灾档案。
2.3 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任务
各县(区)要参照本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3、监测预警机制
3.1 火灾动态监测
利用国家林业局卫星监测中心、西南卫星林火监测分中心、省气象遥感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采用地面了望台、巡护人员以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形成立体林火监测网络。
3.2 火险预测预警
根据扑火工作的需要,由气象部门提供火场天气实况、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决策辅助信息。并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高危火险区域或重点火场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降低火险等级和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4、信息报送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