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建立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和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
(二十二)大力推动节假日和会展消费。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多、喜庆气氛浓、群众购买欲望强的特点,积极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市场销售。整合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引导广大商贸企业拓宽思路,创新形式,适时以品牌推介、特色商品、新品上市、换季清仓、反季销售、店庆开业、时尚健康、特定消费群体等为促销主题,开展各种购物节、购物季促销活动,挖掘消费潜力,有关部门对商家的促销活动要提供便利。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加快培育有影响力的品牌展会,促进会展业发展,带动相关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消费。
(二十三)进一步促进银行卡使用。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完善对银行卡的配套支持政策,引导经营者采用银行卡结算,方便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支付。改善电子支付环境,规范刷卡费率。
(二十四)加快发展信用销售。鼓励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加强合作,探索建立信用销售、信用保险和银行信贷顺畅衔接机制。积极推动信用保险、信用调查与风险评估等与信用销售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加快发展。
八、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促进安全消费
(二十五)狠抓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完善流通领域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流通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放心肉”、“放心菜”、“放心酒”工程,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二十六)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协议准入、检验检测、索证索票、溯源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支持屠宰企业发展规模化养殖和无害化处理,建设肉品品牌专卖店;继续开展绿色市场认证和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居民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