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等3家医院调整医疗收费级别的通知
(赣发改收费字[2009]597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卫生局,各被评审医院:
省卫生厅对全省医疗机构进行第二周期医院等级评审中,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九江市中医院被授予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被授予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关于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印发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175号)规定,同意新增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九江市中医院调整医疗收费级别,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规定的三级(三级甲等)医院政府指导价格。其余医院仍执行原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