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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
(丽政发〔2009〕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丽水实际,现就我市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以下简称“两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两免”工作的重要意义

  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出生缺陷是指胚胎发育紊乱而引起的结构、功能等方面的异常。这些异常往往导致早期流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婴幼儿夭折和出生病残儿。据全市出生缺陷监测点统计,自2003年起,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06年为17.33‰、2007年为18.16‰、2008年为20.76‰,加上出生数月或数年内逐渐显现的缺陷,我市出生缺陷实际总发生率更高。出生缺陷给患儿造成巨大痛苦,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影响国民素质的提升和社会和谐发展。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两免”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推进“两免”措施的实施。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到2012年,全市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基本得到普及,新婚和待孕夫妇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主要目标:

  1.全面提高育龄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水平,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2.不断提高新婚、待孕夫妇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意识和行为能力,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80%以上;

  3.力争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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