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宣传,勇于曝光。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种途径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战果,通过政务信息渠道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检查的方案、进度和成效;表扬执行法规政策好的,曝光违法典型,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舆论氛围。届时,省物价局将在《江苏价格报道》电视栏目、《江苏经济导报》和省局网站上跟踪报道活动情况。
4、及时交流,认真总结。涉企收费检查涉及部门多、检查难度大。各地要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交流,及时把检查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总结出来,介绍出去,推动全省活动的顺利开展。省局将在活动期间适时组织检查情况交流会,并通过简报及时向全省推荐好做法、好经验,以促进各地活动水平的提高。各地开展促企行活动的总结、有关报表和案例,请以市为单位于8月30日前报省检查分局。
附件一: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9]830号)。(略)
附件二:
省物价局减负促企行活动交叉检查安排表
参加单位
| 参检人员
| 交叉检查市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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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 6人
|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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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
| 6人
|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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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物价局检查局
| 6人
|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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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淮安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 镇江4人;淮安2人
|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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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 6人
|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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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 6人
| 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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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 6人
| 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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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 6人
| 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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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连云港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 连云港3人;南京3人
| 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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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宿迁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 宿迁2人;南通4人
|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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