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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


  (1)预防为主、外堵内防。提高全社会对甲型H1N1流感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对储备工作。及时了解境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趋势, 掌握从疫区归国人员信息,严格疫情的各项外堵措施。在区内要加强疫情的监测、报告、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早治疗。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州、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当好参谋,做好协调,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3)依法规范、积极应对。各地(州、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和完善系统、规范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和工作制度,加强监测、预警,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进行处置。

  (4)联防联控、科学处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农业、林业、检验检疫、经贸、旅游、外经贸、公安、财政、交通、外事、药监、工商、铁路、民航、宣传等部门通力合作,联防联控,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要严密监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根据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采取科学防控措施。

  (5)加强宣教、动员社会参与。各级卫生部门要和宣传部门加强合作,广泛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要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加强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社会防控水平。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2.1.1 组织指挥机构

  为科学、有效、及时应对我区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自治区卫生厅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专家组。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疾病预防控制组、医疗救治组、卫生监督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六个工作组。

  2.1.2 领导小组职责

  (1)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拟定防控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相关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2)负责自治区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地(州、市)、县(市、区)卫生系统防控工作开展督导。

  (3)根据区内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展态势,组织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4)向卫生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国内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以及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情况。

  (5)对各地(州、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和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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