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厅贯彻落实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
经卫生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自治区卫生厅贯彻落实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牵头单位、处室结合分工意见,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卫生厅党组将对各单位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情况进行年终考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自治区卫生厅贯彻落实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
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为确保卫生系统反腐纠风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厅机关各处室的工作职责,现将2009年卫生厅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牵头处室:厅机关党委
协助处室:厅人事处,驻厅监察室
(二)坚持把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放在监督工作的首位,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牵头处室:驻厅监察室
协助处室:厅人事处、机关党委
(三)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中央和自治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
牵头处室:驻厅监察室
协助处室:厅规财处、承担项目任务的各处室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坚持不懈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优良传统教育,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宗旨教育、荣辱观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牵头处室:厅机关党委
协助处室:厅人事处,驻厅监察室
(二)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切入点,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