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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9〕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农业局反映,联系电话:2249244。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农业局、梅州市监察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在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摸索出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对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2008年组织检查和抽查审计情况看,一些地方仍存在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财务不公开、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随意开支,滥发钱物、村干部工作报酬项目和标准不够规范、甚至有个别地方违规用集体资金为村干部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和各类商业保险等问题,造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损害了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给农村和谐稳定带来新的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对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财务历来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做好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有利于化解农村基层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加强农经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把它作为考核各级干部岗位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抓实。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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