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规模及展区。
本届乌洽会展览总面积30000平方米,净面积19000平方米,国内外参展企业1000家以上。馆内设标准摊位(含篷房3米×3米)1300个,馆外设食品包装塑料机械展棚位280个,大型机械设备展场4800平方米(北广场和人民会堂广场)。
本届乌洽会设综合展区和专业展区。综合展区包括:国内省市展区、新疆地州市展区、外国(地区)展区;专业展区包括:开发区展区、建材家居展区、机电五金化工展区、农产品食品展区、纺织服装轻工展区、大型机械设备展场、食品塑料包装机械展场等。
二、安徽省代表团工作方案
主要任务:推动安徽地产品销售,促进对俄贸易,开拓中西亚市场,拓展我省企业发展空间;积极宣传我省投资环境,重点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巩固我省与新疆合作的成果,构建两省区间稳定的交流与合作。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徽省代表团,由省政府负责同志任团长,省政府分管秘书长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政府新闻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团长。具体组织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
省团下设综合组、项目组、宣传组。
综合组:以省商务厅为主,承担联络、文秘、财务等综合会务工作,负责省团活动安排、安徽馆展位分配、总体设计、布展、省团展品及物资储运等方面工作。
项目组:由省商务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区项目、贸易项目等洽谈、大会签约、成果统计及汇总等方面工作。
宣传组:以省政府新闻办为主,省商务厅配合,负责省团的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会等组织工作。
(二)组团方式。
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成立分团,由相关负责同志任团长,负责组织项目单位和企业开展前期市场调研、会议期间的项目招商洽谈及产品展示工作,协助做好参展企业展位落实,协调本地区参会单位和企业在新活动,宣传地方投资环境及政策。
(三)展位安排。
乌洽会组委会计划分配给安徽馆23个标准展位,由各市自愿申报,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展位设计和布展。各市围绕投资环境宣传、重点项目推介、骨干企业展示等进行展位申报。原则上每市1个标准展位,6月20日前上报省团综合组,省团按照申报展位数、申报时间进行展位分配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