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9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综〔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2009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七日
佳木斯市2009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黑减办〔200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佳木斯市2009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防灾减灾工作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我市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度,实现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活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宣传主题
我市2009年“防灾减灾日”的宣传主题是:关爱生命,减灾发展。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5月11日-17日为全市防灾减灾宣传周。宣传周期间,市区及各县(市)通过媒体集中报道、专题展览、技能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群众性科普宣教活动。5月12日在市长安广场采用图板展示和发放宣传品等形式,组织开展综合性科普宣教活动,使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充分发挥公众媒体宣传作用,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社会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通过开展防灾减灾主题班(队)会、应急演练、专家座谈、专题展览,使广大中小学生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能力。三是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宣讲进社区活动。各类生产安全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厂矿等基层单位,通过现场示范演练、发放宣传单和文字图解材料,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四是开展防灾减灾实战演练活动。各类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桌面推演、预案演练、技能练兵等演习,扩大参演受训人员范围,提高防灾减灾的实战技能。
四、主要活动及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