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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厅、监察厅关于成立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监察厅关于成立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鲁建规字[2009]12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监察局: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推动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有效开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下发的《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为临时性专门机构,由省建设厅、监察厅有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万利国 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
  宋卫国 省监察厅副厅长
  丛吉东 省建设厅纪检组组长
  成 员:
  李 力 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处长
  丰家雷 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助理
  周善东 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花景新 省建设厅住房与房地产业处处长
  二、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
  李 力 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处长
  副主任:
  丰家雷 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助理
  席思国 省建设厅纪检组检查员(正处级)
  齐 鹏 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调研员
  尹枝俏 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副处长
  成 员:
  张承永 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科员
  刘 涛 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主任科员
  姜国栋 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主任科员
  王长征 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主任科员
  孙俊峰 省建设厅纪检组主任科员
  田 颖 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副主任科员
  三、办公室的职责
  办公室在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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