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合医疗救治资源。各区县卫生局要整合辖区内医疗救治资源,做好迎接疫情到来的充分准备。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建立医疗救治梯队。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医疗单位和市管医院均要合理调配医疗服务力量,建立一、二、三线医疗救治梯队,每级梯队至少有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ICU、临检、影像科医师和护理人员各1名,加强专业培训后备用。
2、做好物资储备。各区县卫生局和定点医院均要做好呼吸机、微量输液泵、心电监护仪、床边拍片机和血气分析仪等医疗设备以及甲型H1N1流感治疗药品、消杀用品和防护用品的调配和储备工作,并确保各项物资可以正常使用,做好疫情暴发时医疗救治工作准备。
3、科学安排好值班力量。各医疗机构要实行无节假日医疗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关心值班医务人员的生活,并为其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五)规范诊疗流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和《
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预检分诊,规范诊疗流程,加强医务人员防护,确保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能够得到及时、规范的医疗救治,提高抢救成功率。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专门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要在门(急)诊所有入口处设立流感样病例预检分诊点,必要时可在呼吸科等科室实行二次分诊,指定专人加强预检分诊工作,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详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一旦发现医学观察病例,要按照要求就地隔离,规范诊疗,并及时采集标本,送市、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当初步确定为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时,要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转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严禁瞒报疫情,防止漏报、误报。
2、疑似或确诊病人要严格按照卫生部《
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转运,转运工作由具备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转运条件的接诊医疗机构承担,患者转诊、转院等使用的救护车必须符合隔离防护要求和急救要求,转运过程中司机和医护人员要采取预防措施。转诊病人的救护车在转诊结束后立即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消毒处理,严防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