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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主要公路沿线100个村屯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另行行文下发)
  (二)成立规划编制专家指导组
  成立规划编制专家指导组,对规划编制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并对规划编制成果进行审查。
  六、职责分工
  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统一、协调、有效的工作局面,认真开展本次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确保取得实效,防止走过场。
  (一)建设规划部门
  市建规委以及各县(市、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编制单位在既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规划任务。
  (二)财政部门
  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负责落实各项规划编制相关经费。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负责确定村庄名单,并对规划进行审批。
  (三)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组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
  (四)市直有关部门
  市政法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旅游局、交通局、环保局、市政局、水利局、卫生局、供电局、文化局、体育局、民政局、工商局、科技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新农村办等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提供规划编制的基础资料,进行行业政策、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七、工作计划
  (一)第一阶段:前期调研
  时间:从2009年5月1日~6月15日
  内容:召开会议布置任务,设计单位开展规划前期调研、测量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二)第二阶段:规划编制
  时间:从2009年6月16日~7月31日
  内容:设计单位完成100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和技术指导。
  (三)第三阶段:规划评审
  时间:从2009年8月1日~8月31日
  内容: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分别组织100个村庄建设规划的技术评审,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全面完成即定任务。
  八、经费筹措和管理
  本次规划经费主要以市财政为主,其中规划测量、编制费市财政按每个村庄支付2万元,合计200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规划前期测量、调研食宿、评审费由各县(市、区)财政解决,以实际支出为准;专家顾问费用约10万元,从市财政支出部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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