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的公告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科技对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支撑作用,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河北建设,经研究,河北省科技厅确定了《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即日起将《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和《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2009)》在河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ebstd.gov.cn)发布,特此公告。

  附件:1、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2009)
  2、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2009)
(河北省科技厅  二○○九年五月)

  一、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简介
  河北省科技厅2009-2010年重点实施科技支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政策引导类计划等四类计划。
  科技支撑计划:是我省实施的主体科技计划。按重要程度和资金支持强度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等三类。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包括重点基础研究项目(培育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等两类项目。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包括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和科技条件建设项目等三类项目。
  政策引导类计划:包括软科学研究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省外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河北创业创新支持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
  二、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相关内容说明
  根据《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冀科计〔2008〕22号)要求,2009年省科技厅对省科技资金配置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瞄准河北急需发展的重点产业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谋划并实施科技资金集中投向,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基础研究、平台建设、人才计划、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风险投资等计划每年用于资金集中投向的经费不低于年度总经费的50%,力求在2-3年的时间里,在部分产业和部分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为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较大的支撑作用。
  科技厅在深入研究和认真谋划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确定了钢铁产业技术升级、装备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河北省优势高新技术领域、动植物新品种选育与种质资源创新、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产业化技术开发、新药创制及产业化开发、河北省重点疾病防治技术研究等7个资金集中投向,凝练出一批亟需攻克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中,围绕资金集中投向的实施,提出了一批科技支撑计划的重大和重点项目,并明确了项目的研究目标、研究任务、考核指标、配套资金和组织实施方式等,申报单位必须在认可并满足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才能申报相应项目。其他计划也围绕资金集中投向明确了优先主题和研发目标、重点内容等,有相关任务承担能力的单位可自主申报。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中的重大项目将在2009年安排并下达,其余项目均为2010年预算项目,将在2010年下达。
  三、申报受理项目类别
  本次集中受理的项目有: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含重大、重点和其他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基础研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科技条件建设项目、省外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河北创业创新支持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指南及申报要求另行发布。
  四、受理截止时间
  本次项目集中受理的截止时间为 2009年6月15日。
  五、申报条件
  ㈠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河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项目实施必须的工作基础、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3、自筹资金落实,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㈡申报人基本条件
  1、必须为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研资信,有组织相关科研任务的能力;其他研究人员要具有相关的技术和研究职称,有一定研究专长。
  ㈢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符合《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和研究方向;
  2、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考核的目标;
  3、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项目申请材料真实可靠;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注册号)、技术领域、科技活动类型、应用行业、学科分类、研究人员身份证号和项目主管处室等关键信息填写正确;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科学、客观、合理。企业牵头申报科技支撑项目的自筹比例一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60%;大学和科研院所牵头申报、企业参与的科技项目,参与企业应有相应的自筹经费;大学或科研院所独立承担的科技项目也应落实一定的自筹经费。申请经费额度科技厅不能完全满足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㈣集中投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附加要求
  1、《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中已明确提出了各集中投向支持的重大和重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只能以指南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2、指南中已明确提出组织实施方式要求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牵头联系并落实协作单位,由牵头单位承担,会同相关协作单位联合申报;
  3、对下设课题的项目,相关课题申报单位应自行组织成立项目组,由一个单位牵头,其他单位作为协作单位,联合组织申报。只针对某一课题的申报将不被受理;
  4、指南中已明确提出配套资金要求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早对配套资金进行安排,配套资金不能按要求落实的项目将不能立项;
  5、申请科技厅拨款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需同时提交《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请书》。
  ㈤限制申报条件
  为了更加合理地配置科技资源,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部分项目主研人重复申报和不按期结题等现象发生,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申请资格的审查:
  1、项目申报人作为项目主研人(前三名)只能申报1个项目;
  2、未验收项目的主研人(前三名)不得作为主研人(前三名)申报新项目(未验收项目是指在本指南发布时尚未提交验收证书的指令计划项目);
  3、同一中小企业不得同时申报科技厅2个或2个以上项目;
  4、实质为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
  5、申请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不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执行情况调查报告等不良记录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将对项目主研人(前三名)自动查重,并根据以上限制条件控制项目上传。不符合条件还进行项目申报的主研人或明知项目不符合条件还给予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将被记入不良记录。
  六、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科技厅不受理单位或个人的直接申报。省直单位通过归口的省直部门申报,其他单位通过所在市(扩权县)科技局申报。申报步骤如下:
  ㈠项目申请书填写
  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业务大厅”的“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进入“下载专区”,点击“软件下载”,下载“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填报系统”软件最新版本,在本地计算机上进行安装,然后按照相关要求和软件操作说明填写项目申请书。以前的旧版申报软件不再适用。安装新版申报软件前,如有必要,请导出和备份原项目数据。
  填写完成后,将申请书电子数据用“申请书数据导出”功能导出(导出文件为ZIP文件)。
  申请科技厅拨款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应同时填报《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请书》,报送程序与项目申请书相同。不按要求上传《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请书》的项目申请书将不能被审核通过。
  项目申请人在填写项目申请书时,应根据项目所属领域,按照下表,确定项目“拟申请科技厅分管处室”。该项填写错误的项目申请将不能被正确受理。

项目类别

申请书名称

业务主管处室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

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

高新处(工业)、农村处(农业)、山办(山区技术开发)、社发处(社会发展)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

平台与基础处

软科学研究项目

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政策法规处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请书

国际合作处



  ㈡单位注册并为项目申请人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第一次申请科技厅项目的单位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业务大厅”中的“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单位用户注册”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注册“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计划相关管理事宜,一般应由固定人员担任。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人作为“单位管理员”。
  以前曾在“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进行注册的申报单位不需再进行注册,原“单位管理员”的权限和操作功能仍然有效。
  “单位管理员”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在“单位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报人建立登录用户,并分配至各个项目申请人。
  ㈢申请人上传申报数据
  项目申请人通过单位管理员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通过“申请书上传”功能上传申请书电子数据(ZIP文件)。
  项目申请人应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项目立项查询、签定项目合同、上传项目进展报告和验收证书时仍需使用该用户名和密码。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请直接报送到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报送到科技厅。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㈣项目申请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应及时登录“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单位管理员登录”,在“项目审核”栏目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申请书将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单位管理员完成申请书审核后,应通知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在线打印的项目申请书将有证明已通过单位审核的水印,所需份数以归口管理部门要求为准),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归口管理部门。
  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员用户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业务大厅”的“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归口管理部门登录”,使用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员用户登录后,可根据管理需要在“归口用户管理”栏目新建本归口的审批用户,并为该用户分配管理项目的范围(确定该用户与科技厅处室的对应关系)。
  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员或审批用户在“项目审核”栏目可以查看本归口所辖单位当前批次的申报数据,进行项目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状态包括“通过”、“不通过”、“退回”等,“不通过”和“退回”的项目应填写原因。
  归口管理部门通过“项目审核”页面的“导出当前项目汇总表到excel”功能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汇总表导出,核对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计划管理章。
  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科技厅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有申报数量要求的要严格控制申报数量。
  ㈥书面材料报送
  归口管理部门将通过审核项目的书面申请材料及项目汇总表报送到科技厅计划财务处和相应项目主管处室各一份。
  七、咨询电话
  ㈠业务咨询
  计划财务处: 0311-85889149、85814702
  高新技术处: 0311-85891859、85889145、85819773
  农村科技处: 0311-85808657、85829224、85891860
  社会发展处: 0311-85891809(卫生)
  0311-85879143(医药)
  0311-85876525(资源环境)
  0311-85872427(社会科技事业)
  政策法规处: 0311-85891880
  国际合作处: 0311-85878531
  平台与基础处:0311-85829545
  山区办公室: 0311-85818350、85891966、85898673
  ㈡软件咨询
  项目申报及管理软件的具体操作问题,请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业务大厅”的“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查看相应的使用手册,或与软件开发单位--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联系。
  联系电话:0311-87044023,87041936(87838254)-2076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