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子网站整合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89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提高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通政办发〔2007〕116号)要求,经研究,今年起我市将开展“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子网站整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整合市级部门所有对外服务网站,建成统一标准和规范、统一部署和管理的政府网站群。以“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各部门网站及其应用为子网站,通过统一的内容管理平台实现单点登录、多站点管理和信息多点同步发布,实现政府网站“一站式”服务和管理。
二、整合范围
“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和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部门子网站(不含各部门的相关业务系统)。2009年,先期整合30个部门的子网站(名单附后);2010年,整合剩下的部门子网站。
三、工作内容
(一)硬件平台
各子网站集中到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主机房,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实现高性能的网络传输和高安全性的防护体系,提供高性能的服务器集群,满足整合后政府网站群的正常运行。网站群设在电子政务基础网络的隔离区,与互联网逻辑隔离,建立政府各部门应用系统与政府网站的内部信息交换通道,满足各部门的网站信息维护要求。
(二)软件平台
网站软件基础平台(如内容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用户管理体系等)统一由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搭建,各部门子网站在此平台上开发或整合。
(三)域名管理
根据《“中国南通”政府网站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05〕102号)要求,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各子网站在继续保留原有网站域名的同时,统一启用“中国南通”政府网站二级域名,由“中国南通”域名服务器进行解析,实现网站群对外的统一标识。
(四)数据迁移
各部门按照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向纵深发展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提出政府网站的应用要求,并配合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做好子网站数据迁移和信息维护工作,实现政府网站群的长效管理。各部门的具体业务系统原则上由各部门自建,并提供调用代码,以便在子网站上展示。